截止到6月底,淄博市应申报2017年度年报的38.81万市场主体中已有36.96万户完成年报,企业、个体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分别为93.80%、95.76%、96.23%,三项指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,创历史新高。 自2013年市场主体年检改为年报制度以来,市工商和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局和市委、市政府的部署,把督促指导年报工作作为支持市场主体发展、优化营商环境,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政策的具体举措。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全力开展工作,积极营造宣传舆论、主动上门服务企业,采取有效措施,层层压实责任制,做到应报尽报。执法人员采取每周督查工作进度情况,推动年报工作任务完成,将企业对年报工作从“不了解、不重视、不主动”逐步引导到“注重信用、主动申报”轨道上来。2017年度与2016年度相比,企业年报率提升了2.07个百分点,个体工商户年报率提升了4.56个百分点,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提升了2.97个百分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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