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号: | 123703044932277559/2018-00832 | 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
发布机构: | 博山区农机局 | 组配分类: | 部门文件 |
博山区农机局关于设立法制科的通知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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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农机字[2018]30号 博山区农机局关于设立法制科的通知 各镇(办)农机站,局各科室: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法制工作和队伍建设,夯实法制工作基础,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,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,按照区法制办博府法发〔2018〕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,经研究决定,成立法制科,与监理站合署办公。 一、工作职责 1.负责本单位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。 2.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的法制审核工作。 3.负责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。 4.负责本单位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审查。 5.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。 6.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网的协调、指导、监督工作。 7.负责本单位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、行政调解、听证等相关工作。 8.负责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相关工作。 9.负责政府法制的宣传报道、信息上报工作。 10.承办本单位交办的其他法制工作事项。 二、工作机制 法制科隶属本单位管理,业务上接受区政府法制办指导。单位要创造条件切实保障法制人员充分履职:列席涉及本单位行政决策、重大行政执法事项、决定等办公会和专项会议,充分听取法制人员的合理建议,制定规范性文件、作出重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、签订重大民商事合同,均应事前交由本单位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。需上报区政府研究的重大事项、规范性文件、区政府常务会议题等,需经本单位法制科审查。 三、人员安排 为保障法制机构工作规范、有序和高效运转,法制科由王立新副局长分管,焦文豪同志任法制科科长,孙璇璇同志为法制科副科长。
博山区农机局 2018年4月9日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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